(3)发明/实用新型内容
a.目的:即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客观目的,非主观意愿)
正面提出,用语准确。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用正面的、尽可能简洁的语言客观而有根据地反映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也可以进一步说明其技术效果。
勿写入发明内容/优点
如: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了一种克服了上述缺陷的静电激发器。 (没有正面表述)
又如: 本发明的目的是降低发动机的能耗。(过于笼统,单纯用节能,环保等等表述不可,还是要指出具体技术主题,可以提供一种油气混合更为均匀的发动机)
又如: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出一种加设了一条分流支路,并使分流电阻的一端与测试触头电连接,另一端有连接与断开两种工作状态的试点笔。
(写入了技术方案的内容)
b.技术方案:(解决问题的手段) 是发明人所作工作的集中概括。
技术方案是申请人针对其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利用了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表现为技术特征的特征的集合。 (不能违反自然规律,人的主观臆造)
技术方案是发明申请的核心,是申请人对起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措施的集合,技术措施通常是由技术特征来体现的。
i) 基点在于:披露发明点,和完整方案,
(解决技术问题必要的)与现有技术共有的技术措施(特征)+ 新的措施(区别特征)的集合,——使技术问题得到解决, 实质内容通常应当与独立权利要求对应,
ii) 技术方案部分是对发明的第一轮阐述,旨在理解(对于一些不影响理解,非必要细节不宜写入)。
iii) 可以包括多个技术方案: 首先写出准备在独立权利要求保护的方案,也可以将重要的附加发明信息作为进一步的技术方案,分段写在这部分中(常常对应从属权利要求)。
iv) 具体写法:物品类----形状、构造+主要连接关系(必要时,用过程描述)
方法类----步骤+顺序(常常伴随有设备,材料的改进)
一般情况下,技术方案部分的用语应当与独立权利要求的用语相应或者相同,以发明必要技术特征总合的形式阐明其实质;必要时,说明必要技术特征总合与发明效果之间的关系以及要求保护的附加技术特征。
最简便、最可靠的办法是:把权利要求书的独立权利要求原封不动地复制到技术方案部分来,然后把“其特征是”的语句去掉,略加修改。权利要求书的从属权利要部分,即附加技术特征可起来写成另一段。
C.有益效果:对总体方案具有创造性起支撑作用,是判断是否“发明”是否具有“显著进步”,实用新型是否具有“进步”的重要依据,也是具有实用性的判据之一
清楚、客观地写明发明和现有技术对比所具有的有益效果。
有益效果是由发明的技术特征直接带来的,或者是由所述的技术特征直接必然产生的技术效果。
具体表达方式:
i) 叙述+理论上的分析说明,不得只断言发明具有有益效果。 ( 如:前面的广告板,形状适配→作用力传递→强度高,结构稳定)
ii) 数据对比(交待条件)(如:光学镜头的象差曲线)
机械、电气领域中的发明懂得有益效果,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结合发明的结构特征和作用方式 来说明。但化学领域的发明在大多数情况下要借助实验数据来说明。
(1) 附图说明:图名清单(第二轮阐述的开始) 说明书有附图的,要写明各幅图的图名,附图说明可以包括附图中具体零部件名称列表。
如:发明:“电压测量仪”有三幅图,附图说明:
图1是电压测量仪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的A-A的剖视图;
图3是电压测量仪的电路原理图。
(5)具体(优选)实施方式:是说明书的重要部分,是理解和再现发明,支持和解释权利要求十分重要的依据。总体技术方案的具体化(围绕总体方案,总体方案的细化;而不是技术方案的补充,也不是简单填充(特别是方案经过上位的概括之后)),本身要完整。
具体撰写要求如下:
1) 至少描述一个具体实施方式,其描述的具体化程度应达到使所属领域技术人员按照所述内容可重现发明。而不必再付出创造性劳动,如进行摸索研究或者实验。
实施例的数量应当根据发明的性质、所属技术领域、现有技术状况以及要求保护的范围来决定。当一个实施例足以支持权利要求所概括的技术方案时,说明书中可以只给出一个实施例。当权利要求(尤其是独立权利要求)覆盖的保护范围较宽时,起概括的特征不能从一个实施例中找到依据时,应当给出一个以上不听的实施例。
(如:化学产品,方案给出的是组分配方,实施例要说明其制备)
2) 在权利要求中出现概括性或功能性限定的技术特征时,应给出几个实施方式,除非这种概括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是明显合理的。
3) 具体实施方式的描述应当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相应,并对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给予详细说明,以支持权利要求。
如:具体实施方式中至少应包括一个独立权利要求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具体实施方式中的技术特征与独立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没有矛盾。)
4) 描述实施方式时,不必对已知特征作详细展开说明,但必须详细说明区别于现有技术的必要技术特征和各附加技术特征。如果发明的各部分的功能特征不是一目了然,还必须从其功能或者操作过程加以说明。
5) 对于充分公开发明所必不可少的内容,不能引用,要具体写。
如应用发明,改进发明等等: 1. 自锁模脉冲激光器,2. 光放大系统(1是重要的部件)
一些需要说明的:
1) 产品发明,不同的实施方式应当是同一构思的几种不同具体结构,而不是结构的参数改变或选择,除非该参数选择对技术方案有重要意义。
如:镀膜产品的膜厚度
2) 对于可动作的产品,必要时还应说明其动作过程,以帮助理解技术方案。
如:激光打印机, 改进部分是剩余碳粉的去除机构。作为技术方案,可以写成,一种激光打印机包括:曝光机构,显影机构,转印机构和定影机构,其特征在于,在曝光机构的感光鼓周边位于转印机构下游与之相邻处设置一个与感光鼓等长度的刮铲,刮铲下方设置一个长条性的收集器。
但是实施方式部分,这时不仅要说明刮铲与感光鼓的具体位置关系,并且说明感光鼓与刮铲之间的运动关系,感光鼓转动与剩余碳粉下落的关系,收集器的定位。以及可能还要考虑感光鼓收到的阻力,驱动补偿等等,以保证打印机良好地工作。
3) 方法发明,可用工艺条件的不同参数、或参数范围来表示不同实施方式。
如:蛋糕的制作工艺,除了配料配置步骤次序之外,温度变化梯度,环境气压条件,持续时间长短等因素,及其相互关系,可以对该方法的成败产生直接影响。,
4) 对实施例的描述应当详细,有附图的对照附图说明,在结合附图描述实施方式时,应引用附图标记进行描述,引用时应与附图所示一致,放在相应部件的名称之后,不加括号。
如:信号发生器1¼¼,放大电路4 ¼¼
如:电阻3通过三极管4的集电极与电容5相连接,不得写成:3通过4与5连接(3、4、5是附图标记)
5) 在申请内容十分简单情况下(即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总和所保护申请内容是具体的、单一的),在说明书技术方案部分已对实施方式作了具体的描述,则在这部分可不必作重复描述。
如:在茶杯的盖子上开一个气孔的技术方案,本身结构简单而具体。
总之,说明实施方式的目的是要再现实施发明;重点是区别技术特征的解释;支持权利要求书概括的上位范围,注意实施例的数量。每个特征,都要有说明解释。遇有多个实施例都应保持与总体方案、效果的一致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