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用新型新型专利,首先一个要求就是要符合定义,因为我们国家对于实用型专利作了特别的规定,它只保护有结构的产品。根据专利法第三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专利局受理和审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另外,根据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实用新型应当是针对产品的形状和/或构造所提出的改进。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所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对产品形状所提出的改进可以是对产品的三维形态所提出的改进;无确定形状的产品,例如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的物质或材料,其形状不能作为实用新型产品的形状特征。产品的构造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产品的构造可以是机械构造,也可以是线路构造。复合层可以认为是产品的构造,产品的渗碳层、氧化层等属于复合层结构。物质的分子结构、组分、金相结构等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给予保护的产品的构造。例如,仅改变焊条药皮组分的电焊条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也就是说,作为实用新型申请的专利,必须要符合上述对于形状和结构的要求。
>